S-RZ-JL-SL-002管理體系認證服務合同書
管理體系認證服務合同書 |
甲 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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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 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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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圓標志認證集團有限公司 |
簽訂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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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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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管理體系認證服務合同書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商定乙方按照國家認證認可有關法律法規和認證方案為甲方提供認證服務,并就認證服務的具體項目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標的
1.1認證服務項目(在□內劃■或√表示適用于該項)
序號 |
認證領域 |
認證依據標準 |
認證類型 |
證書類型 |
□1 |
質量管理體系 (□QMS□EC9000) |
□GB/T 19001-( ) □GB/T 50430-( ) |
□初次認證 □再認證 □ |
□中文 □英文 □IQNet □ |
□2 |
環境管理體系 |
GB/T 24001-( ) |
□初次認證 □再認證 □ |
□中文 □英文 □IQNet □ |
□3 |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 |
□GB/T 28001-( ) □ISO 45001: ( ) |
□初次認證 □再認證 □ |
□中文 □英文 □IQNet □ |
□4 |
食品安全管理體系 |
GB/T 22000-( ) □ |
□初次認證 □再認證 □ |
□中文 □英文 □IQNet □ |
□5 |
食品企業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HACCP)體系 |
GB/T27341-( ) GB 14881-( ) 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HACCP體系)認證補充要求 1.0 □CAC/RCP1-1969,Rev.4-2003 |
□初次認證 □再認證 □ |
□中文 □英文 □ |
□6 |
乳制品GMP |
GB 12693-( ) □GB 23790-( ) |
□初次認證 □再認證 □ |
□中文 □英文 □ |
□7 |
乳制品HACCP體系 |
GB/T 27341-( ) GB/T 27342-( ) GB 12693-( ) □GB 23790-( ) |
□初次認證 □再認證 □ |
□中文 □英文 □ |
□8 |
能源管理體系 |
GB/T 23331-( ) □ |
□初次認證, □再認證, □ |
□中文 □英文 □IQNet □ |
□9 |
信息技術服務管理體系 |
□ISO/IEC 20000-1:( ) |
□初次認證 □再認證 □ |
□中文 □英文 □IQNet □ |
□10 |
信息安全管理體系 |
□GB/T 22080-( ) |
□初次認證 □再認證 □ |
□中文 □英文 □IQNet □ |
□11 |
資產管理體系 |
□GB/T 33173-( ) |
□初次認證 □再認證 □ |
□中文 □英文 □IQNet □ |
□12 |
業務連續性管理體系 |
□GB/T 30146-( ) |
□初次認證 □再認證 □ |
□中文 □英文 □IQNet □ |
□13 |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體系 |
□ISO 39001:( ) |
□初次認證 □再認證 □ |
□中文 □英文 □IQNet □ |
□14 |
證書轉換 |
相關領域認證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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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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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擬認證管理體系覆蓋的產品/服務、活動范圍:
1.3 場所范圍※(組織應明確每個場所的產品/服務、活動內容):
※體系覆蓋場所范圍包括多個場所或多個法人組織時,甲方應與該多個場所或法人組織簽署文件/協議。該文件/協議應具有法律效力,并已證明認證的所有要求和本合同的內容在體系覆蓋的范圍內得到落實,甲方對違反認證要求及認證合同的行為承擔責任。這些文件/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1.4體系覆蓋員工數(各管理體系不一致時,應分別注明):
1.5其它特殊要求:
2 時間
□ 雙方初步約定認證審核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間進行(具體時間以雙方確定的審核計劃為準);
□ 需預審核時,預審核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間進行。
□證書有效期依據相關管理體系認證實施方案的規定,乙方對甲方進行監督審核的頻次依據相關管理體系認證實施方案規定執行。
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證書失效時止。為了保證認證資格的連續性,甲方應在證書到期前3個月提出再認證申請。
3 雙方義務
甲乙雙方遵守國務院《認證認可條例》和國家有關認證認可行政規章制度的規定。
3.1 甲方義務:
始終遵守認證的相關要求、遵守認證認可相關法律法規,并有義務協助認證監管部門的監督檢查,對有關事項的詢問和調查如實提供相關材料和信息。
在證書的有效期內,持續有效運行管理體系。
按申請文件、認證方案的要求,提供真實充分的信息和記錄。
為現場審核組提供必要的交通、食宿、通訊、審核期間辦公場所及其他必要的工作條件。
提供滿足時間要求的管理體系運行的有效證據(依據相關管理體系認證實施方案規定)。
按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規定的費用。
如不能在初次認證第二階段審核結束后的規定時間內,經乙方驗證按要求完成對不符合實施的糾正和糾正措施,乙方將再實施一次第二階段或不批準認證(依據相關管理體系認證實施方案規定執行),由此產生的審核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在證書有效期內,管理體系發生變化及異常情況應及時通知乙方,包括但不限于:
a) 客戶及相關方有重大投訴;
b) 生產、銷售的產品或提供的服務被國家行政主管部門認定不合格,或環境、安全等監測不合格;
c) 被執法監管部門責令停業整頓或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被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d) 發生質量、環境、安全等重大事故;
e) 相關情況發生變更(包括:法律地位、生產經營狀況、組織狀態或所有權變更、強制性認證或其他資質證書變更);
f) 法定代表人、最高管理者、管理者代表發生變更;
g) 生產經營或服務的工作場所變更;
h) 管理體系覆蓋的活動范圍變更;
i) 管理體系和重要過程的重大變更等;
j) 出現相關管理體系認證實施方案規定的影響管理體系運行等其他重要情況。
甲方如持有乙方所頒發的帶有CNAS(即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認可標志的認證證書,應當接受CNAS的見證評審和確認審核,如果拒絕將會導致認證資格的暫停。
依據相關管理體系認證實施方案和《管理體系認證證書和認證標志、認可標識使用規則》的要求正確使用管理體系認證證書、認證標志、認可標識,不利用管理體系認證證書和相關文字、符號誤導公眾認為其產品或服務通過認證。
產品和服務被國家行政主管部門在監督抽查中被查出不合格,或環境、安全等監測不合格,或發生質量、環境、安全等重大事故,或發生重大投訴時,應接受乙方實施的特殊審核(提前較短時間通知的審核。由此產生的審核費用由甲方承擔。),否則,認證資格將被暫停或撤銷。出現重大事故、重大投訴、國家行政主管部門監督檢查不合格時,應于二十四小時內通告乙方。
證書被撤銷后十二小時內停止使用認證證書和認證標志,并停止有關認證內容的廣告和宣傳。
證書被撤銷后,停止使用并向乙方交還證書,停止使用所有引用認證資格的廣告材料和宣傳。
3.2 乙方義務:
1. 根據認證方案在委托的認證范圍內公正、客觀、科學地開展認證活動。
2. 向甲方及時提交審核計劃,按約定時間實施審核。
3. 派遣適宜的審核人員,并征得甲方同意。
4. 通過審核證明滿足認證要求后,頒發認證證書/允許甲方依據相關管理體系認證方案和《管理體系認證證書和認證標志、認可標識使用規則》的要求使用方圓認證標志。
5. 依據相關管理體系認證方案的規定及時公布甲方的認證信息。
6. 認證要求發生更改時,通知甲方。
7. 做出暫停、撤銷認證證書的決定時,必須書面通知甲方,說明理由。
4 雙方權利
4.1 甲方權利
有權正確使用認證證書和認證標志,宣傳獲準認證的事實,但不得利用管理體系認證證書的文字、符號誤導公眾認為其產品或服務通過認證。
享有由于獲準認證以及使用認證標志取得的經濟利益。
甲方對乙方關于認證的暫停和撤銷決定有權提出申訴,有權對不規范的認證行為提出投訴。
4.2 乙方權利
通過審核證明不滿足認證要求的,有權不頒發認證證書/不允許使用方圓認證標志,但收取已經發生的認證活動費用。
如甲方管理體系、產品發生重大變化或異常情況時(參見本合同3.1條款第8條內容),乙方有權增加監督審核頻次。
甲方獲準方圓認證后如不按時支付本合同約定費用及年金和監督審核費,乙方有權暫停、撤銷甲方的認證證書并要求甲方停止使用并交還相關的認證證書和認證標志。
有權公布甲方的獲準、暫停和撤銷認證狀態信息。
5 雙方責任
甲方對所提供的認證申請文件及認證方案要求的信息及記錄的真實性負責,中國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CNCA)將在其官方網站公開獲證組織的有關信息,主要包括:組織基本信息、認證范圍、管理體系員工數等內容。
甲方獲得認證證書后,乙方受理第三方對甲方有關投訴,通報甲方,與甲方協商解決,非因乙方原因導致的責任,由甲方負責解決。
雙方均不得將對方的保密信息以任何方式泄露給第三方,但法律有要求時除外。
甲方應按時支付7.1條款所列費用,支付金額按相關管理體系認證實施方案和收費管理規則規定計算。對于未按時支付7.1條款所列費用(當有特殊審核時,含特殊審核費)逾期三個月未支付又沒有書面提出正當理由的,雙方同意按甲方自動暫停/撤銷認證處理。
6 風險
1.甲方如達不到或不能保持認證方案的規定要求和條件,承擔不能取得認證證書或不能保持證書的風險。
2.甲方向乙方提交的資料信息,不論是否簽字、蓋章,均具有法律效力,雙方互傳資料信息時應確保真實性。因甲方隱瞞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信息,所造成的一切認證風險與損失由甲方承擔。
7 費用以及支付方式
7.1 甲方向乙方支付如下費用
序 號 |
項 目 |
費 用 |
1 |
申請費 |
元 |
2 |
審核費 |
元 |
3 |
批準與注冊費 |
元 |
4 |
年金 |
元 |
5 |
其它 |
元 |
初次認證費合計 (大寫) |
¥ 萬 仟 佰元整 |
|
每次監督審核費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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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金 |
元 |
|
每次監督費合計 (大寫) |
¥ 萬 仟 佰元整 |
|
審核組成員差旅費 |
甲方承擔 |
7.2 初次認證費付款方式:
□甲方于合同簽訂后 天支付 元給乙方。
□甲方于現場審核結束后 天支付 元給乙方。
7.3每次監督審核費付款方式:
監督審核前甲方向乙方支付監督審核費用和年金,甲方應在收到通知單后15個工作日內付款。
8 合同的生效、變更與終止
在合同執行期間,若有變更或補充內容,經雙方協商同意后以書面附件的形式記錄,且附件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同時乙方制定的有關實施方案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和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撤銷認證證書的同時,本合同書終止,但違約責任、爭議處理等條款繼續有效。
9違約責任
若因甲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而造成甲方未能取得認證,乙方對此不負任何責任;甲方上述行為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賠償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同時按照合同標的額20%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若因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而造成甲方未能通過認證,乙方對此應承擔責任。
10爭議處理
雙方若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方式壹:向 (合同簽訂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方式貳:向對 (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甲 方:(蓋章) |
乙 方:(蓋章) |
負 責 人: |
負 責 人: |
日 期: |
日 期: |
通訊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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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增光路33號 |
郵 編: |
郵 編:100048 |
電 話: |
電 話: |
傳 真: |
傳 真: |
e-mail : |
e-mail : |
開戶名稱: |
開戶名稱:方圓標志認證集團有限公司 |
帳 號: |
帳 號:110060576012015139463 |
開戶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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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戶銀行:交通銀行北京海淀支行 |